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给付之诉的案件中,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,在作出判决之前,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保护的措施。
财产保全申请书分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。
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
财产保全申请书
申请人××× (姓名,性别,民族,出生日期,住所,公民身份证号)
被申请人××× (姓名,性别,民族,出生日期,住所,公民身份证号)
请求事项: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××× 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。
事实和理由:
申请人×××与×××的×××纠纷一案,(贵院业已受理)。因被申请人可能转移、隐匿财产,使将来生效裁决不能或难以执行,为保证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,使贵院将来的生效裁决得以有效执行,根据法律规定,申请人现以其所有的(座落位置)房产(权证号)作为担保,向贵院申请(诉前)财产保全。请贵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××× 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。
此致
××××人民法院
申请人: ×××(签字)
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