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加被告申请书是申请人根据法律规定、结合案件事实,在认为利害关系人应当作为被告参加诉讼而没有参加诉讼的,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所提交的申请书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二条“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。”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第七十三条规定:“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,通知其参加;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,应当进行审查,申请理由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;申请理由成立的,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。”
追加被告申请书
申请人××× (姓名,性别,民族,出生日期,住所,公民身份证号)
被申请人××× (姓名,性别,民族,出生日期,住所,公民身份证号)
请求事项:依法追加被申请人×××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。
事实与理由:
申请人×××诉被申请人××××××纠纷一案,……(写明原因)……被申请人××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。根据相关规定,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×××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。
此致
××××人民法院
申请人: ×××(签字)
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